澳洲、新西蘭
產品不可聲稱能治療、醫治或預防疾病,除非已向所促銷之市場中適當的組織登記註冊為藥物。
巴西
- 除非廣告主已獲准,否則不得刊登醫藥產品內容的廣告。
- 所有營養補充品、化妝品、維他命、順勢療法及其他醫療保健產品皆必須向國家公共衛生監管局 (ANVISA) 登記註冊。取得核准的廣告主必須擁有所需的一切註冊,並符合所有 ANVISA 與其他適用的要求。
- 我們保留確認廣告主是否符合當地要求以及將未符合要求之廣告主從計劃中排除的權利。
- 廣告必須按照向當地監管當局註冊及核准的資料,清楚說明產品的品質與目的。
- 不允許刊登巫醫、神奇藥水和治療,以及所有類型的奇蹟靈藥廣告。
歐洲
不允許刊登減肥針 (Lipostabil) 的廣告。
香港
印度
限制刊登可治療疾病與奇蹟靈藥的廣告。廣告絕不可聲稱能預防或治療人類或動物的一般症狀或疾病或健康失調。
印度尼西亞
不允許刊登非處方藥物、化妝品、非處方醫療保健產品,以及傳統藥物的廣告。
意大利
限制刊登草藥、藥草安眠輔助或藥草減肥藥的廣告。廣告主有責任確保自己已遵循適用的法規與最佳做法。
馬來西亞
- 執業醫療保健人員的廣告僅限提供姓名、實務領域及執業地點。
- 私人醫療保健機構廣告僅限於提供一般資訊,例如名稱、位置、聯絡資訊、工作時間、機構類型以及私人醫療保健機構的收費。
- 禁止病患的推薦書。
菲律賓
- 非處方藥物廣告必須遵循適用規範,包括就廣告宣傳的非處方藥物所獲得的適當行銷授權,以及藥物公司所持有的有效營運執照許可。
- 醫療專業人員不可促銷、廣告或代言任何藥物。
- 食品及營養補充品廣告必須顯示「未經認可的治療效果」免責聲明。
愛爾蘭共和國,英國
廣告主可以提供有助維持健康的維他命、礦物質及食物補充品,但必須確保廣告不會:
- 勸阻消費者就健康問題進行必要的治療。
- 除非透過醫生或合格的健康專業人員,否則不可對嚴重或長期症狀 (例如糖尿病、癌症或心臟病) 提供特定建議、診斷或治療。
- 暗示維他命、礦物質或營養補充品可以預防或治療疾病、提升情緒或加強活力。
- 聲稱維他命、礦物質或其他食物補充品對健康有益,但網站上沒有提供任何科學證據加以證明。
- 否定一般人體可經由均衡飲食攝取所需維他命和礦物質的事實。廣告主不可鼓勵消費者用補充品代替健康的飲食。
- 暗示人們有普遍缺乏維他命和礦物質的情況,或是暗示有必要補充維他命和礦物質以加強均衡飲食。
- 只因為產品為「天然」或是產品說明省略常用的成分,就將產品描述為安全或有效。
- 聲稱非處方 (OTC) 藥物或合法草本補充品比其他任何產品為佳,或聲稱使用或避免使用某產品會影響正常健康狀況。
- 提供未經英國藥物與保健品管理局 (Medicines and Healthcare products Regulatory Agency,簡稱 MHRA) 認可的順勢療法藥物。
新加坡
- 廣告不可倡導治療或治癒疾病。
- 禁止宣傳傳統藥物和替代藥物。
非處方藥物廣告必須遵循適用規定,包括在網站上顯示藥物的認可編號。